距离穿越还剩最后的三天时,黑皮书给出了这次世界的提示:民国。
看到民国二字后,宋齐第一反应,就是自己恐怕要去准备点大洋了。
毕竟银元这东西可是从清末延续到民国,上至官府下至民间都认的硬通货。
黄金的购买力固然比大洋还要硬,但这就好比在现代手里拿着一千额度的纸币,然后去路边买个馒头,花起来可能么?
另外那个时代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,没有摄像头这些高科技存在。
在大家都用比银元额度还要低的铜元时,就你能,就你有钱,出门用黄金,不抢你抢谁?
只有千日做贼,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。
所以宋齐这边,立即联系了古玩圈玩钱币的群体。
你说买清末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真大洋真银元,价格贵的离谱不说还容易打眼被骗。
但你要说买银元纪念币这种,那绝对经济实惠且量大管饱。
倒不是说纪念币就是假的,卖家保证自家工厂产的这个银元,不光外观和民国的一模一样,就连制作的材料比例都是一比一还原。
“这也就是现在了,做出来的银元只能当纪念币卖,这要是放在民国时期直接就能拿出去花。”
听着工厂老板在这跟自己吹牛B,宋齐只是说笑了笑没说话,心想自己这真是拿你造的银元到民国花。
另外得亏你是出生在现代了,产的这些银元不流通只能当纪念币来卖,要放在民国距离挨枪子儿也不远了。
私铸钱币在哪个朝代都是大罪,九族消消乐有点夸张毕竟史记没几个,但三族消消乐人家还是能满足你的。
其实在宋齐看来,民国的也好现代的也罢,所有银元材质做工都是一样的。
现代之所以能卖的这么贵,不过是被一些人吹嘘故意炒作出来的。
一个退出了市场的货币有什么好鼓吹的。
各种各样的银元宋齐买了几十箱,对于这玩意也就是平时付款能用得到,真到了那种大额交易的时候还得是黄金。
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间就到了穿越前的最后一天。
虽说民国时期受西方文化影响冲击,对于穿衣方面包容度比较高,但宋齐还是决定低调一些,换了一身民国时期的长袍马褂。
“看看,看看,这妥妥的一地主乡绅家的帅少爷,就是脸上这道疤有点出戏。”
只见宋齐上一秒还在照镜子,欣赏自己这一身用丝绸做的黑蓝长袍马褂,下一秒就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。
等宋齐再次醒来已是深夜,身处的房子从原来狭小的出租屋,变成了几进几出的地主大院。
虽然电灯在这个时代还没有普及,但在月光还有火把的加持下,让人也可以对周围的环境一览无遗。
只见原本还算宽敞的院落,此刻仿佛化身成了露天大食堂。
密密麻麻的人或站着或蹲着正埋头吃饭,一旁的铁锅和蒸笼还在不断冒着热气。
别人家系统,穿越什么样宋齐不知道,就黑皮书而言,管你什么环境周围有没有人,一切都是随机选到哪就传送到哪。
所以宋齐很突兀的就出现在了这里。
好在前面似乎有人在打架,所有人的注意都被吸引过去了,要不然自己突然出现在别人身边,高低得被人当成鬼来看待。
自己那个年代确实奉行的是无神论,甚至都过头的连敬畏之心都没了,但在民国时期鬼神之说还是主流。
“砰。”
只见还没等宋齐了解清楚啥情况了,随着城头响起一声枪声。
而这声音好似号令一般。
让原本还在吃饭看热闹的人群瞬间化身劫匪,冲进屋子开始抢夺粮食财物。
见此情形常年待在军中的宋齐,第一反应就是将黑皮书里的兽人军队调出来,用武力镇压这群乱民的打砸抢。
可随后转念一想,当前还没了解清楚什么情况就贸然暴露兽人的存在,尽管这是民国热武器没那么发达,但也不是自己能随便撒野的世界。
再说了抢的也不是自己的东西,没准这家地主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,大家这是为民除害还是好事呢。
在宋齐的观念里,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,类似于这种地主大多数不是什么好人。
按捺住了心中的冲动,宋齐慢步朝着枪响的方向走去。
尽管这个时代的枪还停留在栓动步枪上,但有总比没有强不是?
总拿着大刀片子,万一被人打黑枪怎么办?
虽说宋齐决定不再管这群乱民,但这群乱民可不想就这么放过宋齐。
要说大家穿的一样也就罢了,毕竟一个人就算再怎么有气势,在这么混乱的环境中也不会有人关注。
可别人都是灰头土脸,穿的也是又脏又破,更甚者有些人的衣服都露一大截棉花。
就你白白净净的身上一尘不染,穿的衣服看着比地主老财都好,这么扎眼还在那闲庭若步,不抢你抢谁?
很快就有人注意到了宋齐的存在,已经抢红眼的乱民可不管你是谁。
“嗯?”
看到有人拿武器朝自己冲来宋齐眉头一皱,自己这是长了一张好欺负的脸么?
那些落草为寇打家劫舍的土匪,抢劫之前好歹还要说上那么一两句,“要钱不要命”“留下买路财”之类的。
你们连说都不说就直接上来抢,终归还是自己太心慈手软了啊。
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,估计还以为自己脸上的疤是滑倒磕的了。
将黑皮书放进事先准备好的背包中,宋齐取出了在中土大陆和人类阵营关系还没闹僵之前,精灵和矮人通力合作为自己量身打造的长刀。
眼见对方亮出了长刀,乱民不但没有害怕退缩,反而有更多的人加入抢劫宋齐行列。
虽然不一定有人能认的出握把上的象牙,但那镶满黄金和宝石的刀鞘一定很值钱。
“哪怕是在礼乐崩坏的时代,没有了法律的制约也要保持一颗敬畏的心。”
“凡起贪欲之人,该杀。”
话音刚落宋齐就已拔出长刀,犹如脱了弓弦的利箭冲了出去。
要说面对的是那种训练有素,懂得相互配合又身着盔甲的士兵,自己或许还会有所顾虑。
因为真实的冷兵器战争不是拍电影,有盔甲的人真的可以做到完成一挑多。
而且你和前面的人战斗时,后面要是有敌人他是真捅你,不转圈。
但这群抢红眼的乱民前身,不过是常年在田地里耕耘的农民罢了,哪里懂得军阵里的相互配合,以及对敌人空隙疏忽时机的把握。
此刻的宋齐化身成死神一般的存在,每次出手都能快准狠的砍翻一人。
人教人,教不会;事教人,一遍会。
在连续砍翻七八个人后,再也没有人敢把主意打到宋齐身上了。
宋齐本以为自己杀了这么多人,能起到威胁作用让这群乱民自觉散去。
但好像除了让别人在抢东西的时候,自觉的和自己拉开一定距离以外,其他的依旧该抢抢该杀杀。
这一刻宋齐在想要不要把他们都杀了。
“我滴儿啊……。”
一声凄厉的哀嚎声,打断了思考中的宋齐。
顺着声音走去只见,一中年妇女正抱着一具还在泏泏冒血的尸体在那哭泣,在尸体旁还有一支栓动步枪。
看这透心凉的心脏贯穿伤,宋齐第一反应不是自己干的,然后就伤势来看,这应该是在被人从后面偷袭的。
“这面孔好熟悉啊,自己好像在哪见过……等等。”
连地上散落的步枪都没来的及捡,宋齐连忙将黑皮书取出来查看上面的内容。
只见上面赫然写着:1942